承上,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下表6類商品無7天猶豫期,敬請參閱下表內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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項目 |
實例 |
排除原因 |
1 |
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 |
現做餐盒、蔬果、蛋糕盒牛奶. |
食品類可能變質、退還後難再販售。 |
2 |
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 |
相片印製、刻製印章、特別量「身」縫製的衣服等客製化商品。 |
專屬個別消費者,退貨後難以再販售。 |
3 |
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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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品具有時效性,時間經過後難以再販售。 |
4 |
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 |
音樂CD、DVD影片。 |
拆封後可以被複製、性質上不易退貨。 |
5 |
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 |
電子書、線上掃毒、線上金融匯款。 |
下載後契約已履行,性質上不能退貨。 |
6 |
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 |
內衣褲、刮鬍刀、除毛刀等貼身用品。 |
試穿檢查後再販售有衛生疑慮。 |